摘 要:何炳松是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出版家和教育家。他较早引进西洋史学,并注意将西洋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对比和贯通,对历史学中的许多概念作了科学的解释。他较早将中国史学史看成专史,对于其渊源、分期等多有探讨,是中国史学史早期的开拓者之一。
关键词:何炳松;史学理论;史学史研究
何炳松(1890年—1946年),字柏丞,浙江金华人。曾留学美国数年(1913年—1916年),获政治学硕士学位。1916年回国,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省立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商务印书馆、暨南大学等院校和出版机构任教或主事,是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出版家和教育家。20年代,他以宣扬和翻译美国鲁滨逊(JamesHarveyRobinson)的《新史学》而名噪史学界,在史学理论及史学史研究方面,均有比较突出的贡献,在本世纪前期影响很大。本文就他的史学理论及其对史学史的研究进行探讨和评述。
一、何炳松的史学理论
何炳松对中国史学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西洋史学的引进。1924年,他翻译的《新史学》的出版,标志着本世纪初通过日本介绍西洋史学理论的终结。除了《中古欧洲史》、《近世欧洲史》(根据鲁滨逊编著的《西欧史》及鲁滨逊和比尔德合著的《欧洲史大纲》(第一、二卷)编译而成,原为何氏在北大史学系的授课讲义,1924年、1925年先后在商务印书馆出版,是我国较早的世界史教科书。),他编译的大部分著作都与史学理论、史学研究法、史学史有关。这方面的著作有:《新史学》、《历史教学法》(美国约翰生著,商务印书馆1926年出版)、《历史研究法》(商务印书馆1927年出版)、《通史新义》(商务印书馆1930年出版)、《西洋史学史》(商务印书馆1929年出版)、《十九世纪之史学与史家》(未出版)等。这些著作虽不能完全代表何氏的史学思想,但至少反映他的学术倾向。有些著作如《历史研究法》、《通史新义》并不是单纯的翻译之作,何氏在编译过程中,注意将西洋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对比和贯通。如《历史研究法》一书,在阐发西方史学理论时,“遇有与我国史家不约而同之言论,则引用吾国固有之成文。书中所有实例亦如之。一以便我国读者之了解,一以明中西史家见解之大体相同,初不敢稗贩西籍以欺国人,尤不敢牵附中文,以欺读者”[1]。在《通史新义》中,何氏还
叙述了“中国史学之发展”,即使是《新史学》那样的完全翻译之作,何氏也作了一篇相当长的导言,对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把其中的一些原理与刘知几的《史通》、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相对照。可见,何氏在编译过程中,是有意识地把他认为是正确的西洋史学原理吸收到中国史学理论中来,最终使之成为中国的东西。他的这一用心,从他对本国文化建设的态度也可以反映出来。于此同时,何氏自己也撰著了一些史学理论文章,如《论史学》、《历史研究法》、《历史上演化问题及其研究法》、《怎样研究史地》、《历史教授法》等。这些文章中的观点,明显地具有西洋史学理论的痕迹,但已经过了何氏的消化,形成为他自己的较为系统的理论认识。
什么是历史?这是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何炳松说:“历史的意义有两种:一种就是人类过去的活动,一种就是人类过去活动的记载”[1]。能自觉地把“历史”区分为两种,是何炳松史学理论水平较前人高的地方。他还进一步指出:“历史有了这样两个定义,所以他比较的在我们脑筋中容易混乱,因为他一方面就指历史的本身;一方面又可以指历史的著作或历史的书籍。不过现在我们在科学上所谓历史,当然专指第一种人类过去的活动而言,并不是历史的著作,或历史的书籍”。这样的认识,在今天看来已很平常,但历史的两种意义的不分,一直困扰着中国传统史学。刘知几有《直笔》、《曲笔》篇,主张直书,撰写信史。章学诚说:“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2]。此处“天”具有客观历史的意味,“人”指人们的主观认识。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也提出,写历史犹如绘画,“画我须像我”,要摒除主观,“务持鉴空衡平之态度”等,也有区分客观历史和主观历史的因素。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没有上升到概念上(如何氏说的“在科学上”)进行区分。在使用上,“史”或“历史”常常是二义混用。最早明确从概念上进行区分的是李大钊。1920年的《史观》和1924年的《史学要论》都自觉地作了区分。显然地,何炳松吸收了李大钊的认识成果(《史学要论》1924年出版,1926年又重印一次,都经过何氏之手。两人曾同在北大史学系讲授史学理论,彼此观点当有所了解)。有了对“历史”概念的清醒认识,何氏在构造他的史学理论时就有了基础。
关于历史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何氏也进行了论述。历史研究的对象就是客观的人类历史,即人类过去的活动。人类的活动是很宽泛的,但大体地说,包括五个方面:(一)经济方面(二)政治方面(三)教育方面(四)艺术方面(五)宗教方面。他认为研究历史既要注意从横的角度,又要重视从纵的角度。所谓横的角度,就是“我们对于这五个方面并不是研究他们的支体,应该研究他们的浑沦,所谓浑沦,就是这五个方面所并成的一个整个东西”。所谓纵的角度,就是“我们要研究的是这个浑沦的变化,并不是研究他在各时代中的静止状态。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要研究活的和动的人类史,不是死的和静的人类史”[1]。何氏在这里谈到的研究方法,包含了他对人类历史的辩证观点,也就是说,他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是社会有机体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几个方面。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又是发展变化的。纵着看,就是历史。历史就是变化。因此,从横的角度,能够认清人类社会的全貌;从纵的角度,才能看到活的、动的人类历史。纵横结合,方能反映历史的真实。根据这样的要求,他对传统史学进行了批评,“我们中国向来研究历史,差不多统是注重在片面的同部分的方面,或者在静的同死的方面,难得可以找出一本研究中国历史的书,能够注重到综合的和变化的一方面”。
关于历史有无因果,何炳松在其著作中有不太一致的论述。
何氏曾明确地表示过不承认历史有因果律。他曾向梁氏弟子姚名达表示过不同意梁的意见,说:“任公先生为吾辈先进,才高学博,素所仰望。惟其主张史事上有因果关系,尤未敢苟同耳”[3],并列举了一些理由。但在《历史上之演化问题及其研究法》一文中,却又反复谈及“历史的因果”。他说:“我们研究自古至今一个社会的演化,或者全部人类的演化,我们当然要问他们何以要演化?这就是说我们要研究他们因果关系”。“我们要确定何者为因,何者为果,非将社会全部的情形研究清楚不可”。什么是演化?“演化就是一种变动,这一种变动是继续不断接连下去的,而且变动的方向,也始终一贯的”。“演化是一种变动,而变动不尽是演化”。也就是说,演化是一种有规定性的变动。他又说,演化本来是一切生物的科学里面一种根本现象,人类既是生物的一种,当然逃不出演化的范围。所以研究历史,对于演化问题当然要特别注意。他还看到人类活动的“共通性”,指出:“我们研究社会上各种现象变动的时候,我们决不可忘却人类各种活动中的共通性”[4]。
从不承认历史有因果律,到谈论人类历史的演化、研究历史的因果关系,注意人类历史活动的共通性,这反映何氏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只看到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恐怕都不能反映何氏史学理论的全貌。
与历史有无因果律相联系,何氏对历史学的学科性质的论述也颇为矛盾。他把历史研究法与自然科学研究法进行对比,指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第一,观察点不同。自然科学是在实质上求同;历史方法,是在实质上求异。第二,研究对象的性质不同。历史处处要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时地实在是历史事实必要的原素”。而科学则不受这种限制。科学真理,无论古今中外,都可以应用。第三,研究的步骤不同。“自然科学方法所用的步骤,是观察和实验;而历史所研究的事迹,都是已经过去的了,没有方法可以观察,可以实验。“所谓‘生死人肉白骨’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据此,他得出结论,说“历史这种学问,可以说是纯粹主观的学问;而自然科学,大体上可以说完全是客观的学问”[1]。
他对章学诚讲的研究历史,要“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极为推崇。这句话论述人的主观与历史的客观之关系,是非常正确的。但章氏在调和二者矛盾的时候,仍摆脱不了陆王心学的思想方法,说:“史所载者事也……事不能无得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则出入予夺相奋摩矣;奋摩不已,而气积焉,事不能无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则往复凭吊生流连矣;流连不已,而情生焉”[2]。那么如何调和“气、情”与“史事”的矛盾?章氏认为只要做到史家所发之气“合于理”,所生之情“本于性”,就能够“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即使不能完全做到,“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述者之心术矣”。何氏对章学诚的解释称赞备至,说“这真是中外史学界中未曾有过的至理名言。就是现代西洋新史学家恐怕也不能说得这样透辟精到”[1]。实际上,章氏所谓的“合于理”、“本乎性”之“理”、“性”,归根到底还是主观的东西,他没有把思维的重心放在历史认识的中介———史料上,而是强调“著述者之心术”,最终必然为唯心主义历史认识论留有余地。何氏把历史看成“纯粹主观的学问”,不能不说受了章氏理论的影响。
但何氏终究没有否定历史学的科学性质,他说:“历史还是不失其为一种科学”。在他看来,科学是有条理的知识,而历史原来也是有条理的知识;科学的目的,无非是寻求真理,而历史的目的,也是要寻求真理,历史求真的态度,完全是科学的态度。所以历史的形式和精神,虽然远不如自然科学那样的完备和饱满,依然能够把他列在和自然科学同等的地位里面去[1]。他把历史降低为有条理的知识显然与历史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相称。任何学科,都可
以说是有条理的知识,如文学、艺术,何尝没有条理?把科学看成有条理的知识是不妥的。前者是他试图从“历史学是纯粹主观的学问”的论断中摆脱而又没有摆脱的表现,后者则是基本上与之划清了界线。顺着后者,何氏论述了他的历史研究法。
他说,历史研究可以分为三个大步骤:第一步是搜集材料;第二步是分析;第三步是综合。经过了这三步工作以后所得的结果,便是历史的著作。也就是说,就方法讲,搜集材料是起点,著作成书是终点,中间经过了许多分析和综合的工夫。他把这一套工作,列成一个图示,就是:搜集材料———辨伪———知人———明义———断事———编比———勒成专著。再就内容讲,史料是起点,事实的真相是终点,中间桥梁是一般史料的供给者,即史料———史料供给者———事实真相[1]。
何氏对历史研究的程序的论述是极为精到的,对历史研究所涉及的基本要素也有正确的概括,他指出了历史认识的三极:史料、历史研究者、历史真相。历史研究法就是指导历史研究者如何从收集史料入手,怎样超过中间许多阶段,达到最后的目的———事实真相的叙述。他还认识到人们对历史的认识是相对的,是会时时改变的。他说:“我们可以明白历史的著作不是一成不变的,他是而且应该常常随时代而变化的。关于这一点有两个理由:第一,我们对于人类过去的知识,常常有所增加;第二,我们希望历史的功用,每每随时代而变”[5]。
关于历史学的功用,何氏对“殷鉴”、“借鉴”说颇不以为然,“从前以为历史是一种前车之覆,是一种军人政客的考鉴。所以旧式的历史著作往往重因果之说,以为这就是历史的效用,亦就是著作历史的目的。这亦是不很对的”[5]。“返观史地著述,犹是陈陈相因,以‘明灯’、‘殷鉴’诸旧说炫世人之耳目。一若研究历史地理之徒,不识进化二字之于意云何……古今环境,断不相同。中外人情,当然互异……援古例今,以中拟外者,又何其愚也”[6]。何氏的这一观点,受鲁滨逊《新史学》影响至深,甚至可以说是《新史学》观点的运用。在《新史学》的《译者导言》里,他这样概括《新史学》的主张:“研究历史的人,应该知道人类是很古的,人类是进步的。历史的目的在于明白现在的状况,改良现在的社会。当以将来为球门,不当以过去为标准。‘古今一辙’的观念同‘盲从古人’的习惯统应该打破的,因为古今的状况,断不是相同的”[11]。史学的功用,是“当推求过去进化陈迹,以谋现在而测将来”[7]。“在于帮助我们明白我们自己的现状”,“历史除在帮助我们明白现状外,没有别的效用”[5]。这些话主要是针对史学的“殷鉴”说讲的,因为当时史学界、政治界有人打着“殷鉴”的旗帜而行复古倒退的主张。否定“殷鉴”,固有所指,然未免矫枉过正。在《历史研究法》一书中,他把史学的功用概括为三点,似乎更能全面代表他的观点:1.历史为说明现状由来之学。穷委竟源、博古通今,此历史之效用一也。2.研究人类科学者,莫不以历史为其入门之坦途。3.史学最大之用,实在其有培养智慧之功[1]。
何氏之所以重视介绍西洋的史学原理,其落脚点在于改造中国史学,再具体点,就是欲编撰一部新的中国通史。他编著的《历史研究法》、《通史新义》,都非常重视对编纂通史的探讨。他说:“新史学的最后目的自然在要求产生一部‘尽善尽美的’全国国民都应该也都能够阅读的通史”[8]。对如何建设通史,他也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如通史和专史要相辅相成;撰写通史,要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撰著通史,要注意利用“正史”中的材料。等等。
何氏奉多元史观,重视研究人类历史的整体及多种因素的相互因果关系,这本有辩证法的色彩,无可厚非,但他认为历史的发展和演化,都是人类心理活动的结果,所以,他对“心理研究法”极为推崇,认为是“最正当的社会史研究法”,而看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因此,他找不到历史的规律性,不承认历史有“因果律”。这样,虽然他勉强承认历史学不失为一种科学,但始终不敢理直气壮地予以肯定。他已走近历史科学的边缘,却并没有迈进历史科学的殿堂。这是他历史观的局限性决定的。对此,我们无需感到奇怪,更没有必要去责怪他。
二、何炳松的“中国史学史”研究
1925年,何炳松与郭斌佳开始合作翻译美国绍特韦尔(JamesThomsonShotwell)著的《西洋史学史》(AnIntroductiontotheHistoryofHistory)。何炳松在《译者序》中这样写道:“译者窃不自量,尝思致力于中国史学史之编辑,以期于吾国之新史学界稍有贡献。唯觉兹事体大,断非独立所能奏功,且此种研究为吾国学术上之创举,尤非先事介绍西洋新史学之名著不足以资借镜。译者近来有编译《西洋史学丛书》之计划,其故盖即在此。译者抱此宏愿大业已数载于兹,终以谋生未遑无从下手”[9]。这段话反映了何炳松的心愿,那就是想编辑一部中国史学史,并把这一工作视为对新史学的贡献。翻译《西洋史学史》,是为做这一工作提供资鉴。这本书何氏曾请向达校读并希望他作“导言”,意在将中、西史学发展作一比较研究以方便读者。但因向氏奔母丧而未果。在他计划编译的《西洋史学丛书》里,还有一部书是英国史学家古奇(Cooch)著的《十九世纪之史学与史家》(HistoryandHistoriansintheNineteenthCentury)。该书也是由郭斌佳协助翻译,并完成过半,自谓“不期年当可脱稿”。对这两本书,何氏寄于深意,说:“吾人得此二书,则译者计划中之西洋史学丛书可谓规模粗具矣。岂非平生一大快事哉?”[9]然不知何故,后者没有出版(笔者认为,译稿很可能完成待排印,1932年“一·二八”事变,商务被毁,此稿也亡于其中),直到1989年,商务印书馆才出版了耿淡如的译本。这对何氏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上述两部西方史学史著作,一部详于西方上古及中古史学史,另一部则是近世的西方史学史,二者合起来具有贯通的价值。可见,何氏编译这套丛书,意在“史学史”的建立。何氏本意虽是为撰写中国史学史提供参照,但客观上却为中国的西方史学史研究打下了基础。以后随着学科建设的发展,它的意义越来越明显。
何炳松1925年就有撰著中国史学史的志愿,说明他的中国史学史的专史意识是比较早的。1928年冬,他应上海中国公学史学会邀请,就中国史学演化作讲演,并开始研究宋元学术思想,着手为写一部《中国史学史》作准备。他在《浙东学术溯源·自序》中写道:“著者所以要研究这一段中国学术史,本有他的动机。当民国十七年时,他很想著述一部《中国史学史》,当时他想,研究中国史学史北宋以前的一段比较简单而容易,南宋以来的一段却就茫然无头绪了,因此他就先去研究南宋末年浙东诸家的学说,同时并亦研究程朱陆三家的学说”[10]。30年代,商务印书馆《中国文化丛书》的出版计划中,列有何炳松著《中国史学史》,并刊出出版预告,但始终未见此书出版。这些事实都说明,何炳松对“中国史学史”的建设还是颇为努力的。
对于如何建设“中国史学史”,何氏认为要研究中国史学史,必须研究中国学术思想史,要研究中国学术思想史必须研究浙东学术史,要研究浙东学术史,必须追溯浙东学说的渊源。他的《浙东学派溯源》就是因此而作的。这一观点,有它的可取之处,但也带有何氏的个人成见。
他对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都有研究,先后撰有《读章学诚〈文史通义〉札记》、《〈史通〉评论》、《章学诚史学管窥》、《增补章实斋年谱序》等论文。《〈史通〉评论》对《史通》逐篇给予了简要的介绍,评论各篇得失,列出刘知几的重要史学主张,赞扬刘氏主张的史贵直书和作史应该用当代方言,批评刘氏力诋史馆,认为不可因噎废食,指出《史通》“瑕瑜互见,似远逊于章学诚之《文史通义》”[11]。
他对章学诚充满推崇之情:“我个人对他,实在不能不五体投地崇拜万分”[12]。《读章实斋〈文史通义〉札记》是将反映章氏重要思想的资料进行了汇编,并予以评论,虽是札记之作,却能反映何氏对《文史通义》用功之深。《章学诚史学管窥》则是在上面札记基础上撰述的论文,并利用了《章氏遗书》中的材料。文章分二十三部分,对章氏史学思想进行了全面评述。对章学诚主张作二十篇别录以作《二十四史》提纲的设想极为赞同,认为它实是人们渴望得到的中国通史,是“吾人整理旧史方法中之最为折衷至当切实可行”的方法。《增补〈章实斋年谱〉序》是他为胡适、姚名达所作的章学诚年谱写的序。《序》在二人对章学诚研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新认识。《章实斋年谱》本是胡适作的,完成后,胡适让姚名达增补,于是成《增补章实斋年谱》。之后,胡适、姚名达又请何炳松作一篇序,也就是上文。这篇序说明,因为三人都有共同的志趣而走到了一起,如何氏说的:“适之,达人两位先生和我三个人”,“多少都是私淑章氏的人”[12]。章氏的《文史通义》,代表着我国传统史学理论的最高成就,然问世后百余年间,颇遭冷落,即使为人重视,所赏识的也不过是《文史通义》中的“事”和“文”。何氏认为章氏的供献,并不在“事”,更不在“文”,实在在“义”。何氏实际上开了研究章学诚的新风气,故有的文章称他是“发扬光大章学诚史学的第一人”[13]。
刘知几、章学诚是我国传统史学前后两个时期理论总结的代表。“吾国先哲精研史学者,以刘知几、章学诚二氏为最著”[14]。何氏对二氏史学著作的研究,是他从事史学史研究的重要表现。
何炳松对中国史学史的分期有明确的看法。在他发表的《中国史学之发展》、《通史新义》和《浙东学派溯源》中都有一致的表述。他认为中国史学的发展大体可分三个时期:第一期自孔子作《春秋》以迄荀悦述《汉纪》,前后凡七百年。这是我国史学上两种主要体裁———编年与纪传———由创造而达于成熟之时代。荀悦而后以迄于北宋末年,其间约千年,史家除继续发挥编年与纪传二体外,颇能致力于通史之编纂。此期可称为旧式通史之发挥时代,是中国史学史的第二期;南宋之世是中国学术融合贯通之一大时期:自古以来儒、释、道三大宗门之思想到这时皆成系统,而儒家一派独演化而成所谓浙东之史学以迄于现代。这一期是中国史学形成派别并大有进步之时代。此乃中国史学史之第三期。
何氏的分期是否恰当,姑且不论,但他以贯通的眼光试图勾划出中国整个史学发展的脉络,还是值得肯定的。
何炳松的这一分期思想,与他研究中国史学史的方法论有关。他认为研究中国史学史,必先研究中国学术思想史。中国学术,在北宋以前,还比较单纯;南宋以后,儒、释、道融合,“中国学术思想实在是程、朱、陆三分鼎足的史实”[11]。因此,他以北宋、南宋为界。北宋以前,他以史书体裁作为分期标准,以荀悦著《汉纪》为界。前面以史书体裁作标准,后面又以是否形成学派为标准,这就造成了前后标准不一。而且在他所谓的第二期,他只看到通史繁盛,不知这阶段史学的发展,除通史外,断代、国别、典礼、方志之史等也都有很大的发展。因此,以通史来概括此期特点,未免过于片面。金毓黻曾对何氏之分期评论道:“何氏生长浙东(何氏金华人),囿于地方之见,故有是论,究不得谓之允当也。由何氏之说,则吾国史学之成立发展,以至变化进化,最后必以浙东为尾闾,何氏分期之说,不过证明史学之衍变,极于浙东,而浙东史家,乃得当史学嫡派之称,语有所蔽,难与论古,故我不甚取之”[14]。何氏对浙东史学抱有特殊的感情,诚为事实,但也不至如金氏所说的如此感情用事,故意拔高浙东史学之地位。对此,我们也要有公允的认识。
何炳松在本世纪早期,努力介绍和宣传国外的史学理论,并在这方面多有建树,影响颇大。他比较早地把中国史学史看成一门专史,并对此进行了有计划的开拓性研究和探讨。虽然他的工作总的来看还属于基础性的,有些看法尚不成熟,但在那个时代却是难能可贵的。他的学术声誉及其对这门专史的热情倡导,促进了它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该说,何炳松也是中国史学史学科的早期开拓者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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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何炳松.西洋史学史,译者序[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10] 何炳松.浙江学派溯源[M].北京:中华书局,1989.
[11] 何炳松.〈史通〉评论[A].何炳松论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1990.
[12] 何炳松.增补章实斋年谱序[A].何炳松论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1990.
[13] 谢巍.发扬光大章学诚史学的第一人[A].何炳松论文集[C].上海:华东与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14]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导言[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4.
周文玖(1964-),男,山东济宁人,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20世纪中国史学。
本文摘自《求是学刊》2000年7月第4期(总第137期)